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
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北大專學生中心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
本同意書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3項、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4條,為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而制定。
以下將說明台北大專學生中心 (以下簡稱本中心)如何處理蒐集之個人資料。當您勾選同意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。若您未滿十八歲,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內容,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。
一、個人資料之蒐集與保管
本中心在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規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本中心因執行業務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而不限於姓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、戶籍地址、現居地址、身分證字號等資訊。
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中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之保護及規範。本中心如違反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中心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蒐集之目的包括但不限於公立與私立慈善機構管理、志工管理、宗教、非營利組織業務、契約、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、教育或訓練行政、會議管理、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。
三、個人資料權利
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以書面向本會要求行使以下之權利。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中心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
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。
(二)請求製給您的個人資料複製本。
(三)請求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。
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(五)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
但因本中心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,本中心得拒絕之。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,請參考本中心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中心連繫。
四、同意書之效力
(一)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具有書面同意本中心蒐集、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,且同意本中心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如您如違反本同意書相關條款時,本中心得隨時終止對您提供之一切服務。
(二)本中心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,本中心將於修改規範時,將於本中心網頁公告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,請主動通知本中心。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規範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。
五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與本同意書有關的爭議,均先經雙方協議,協議不成,依照我國境內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本中心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