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TL代表
【PTL代表】
北區大專長青聯合團契(PTL)係由北區所有長青團契的契友所組成,在運作上是採取代議制,由各團契會長和PTL代表負責參與聯合團契各項事工的策畫和執行。因此,各團契必須選出一位PTL代表,但應盡量避免由新生擔任,最好由有同工經驗者擔任(建議為會長卸任後擔任),其任期為一年。
主要職責
一、參與聯合團契會議:聯合團契一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(通常為一學期三次,分期初、期中、初末),PTL代表為正式成員,有義務出席每次的會議。
二、作為團契與聯合團契之間的橋樑:PTL代表有責任將團契的近況分享給其他團契瞭解,並將聯合團契所要推行的事工傳達給團契契友明白,進而鼓勵契友參與。
三、促進與其他團契間的互動:由於PTL代表較有機會認識其他團契的同工,以及瞭解其他團契的狀況,因此應盡量安排團契與其他團契之間的聯誼活動,以增進彼此之間的瞭解及學習的機會。